8月1日,联邦职教所发布《护理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课堂教学框架教学计划及实践训练框架计划》,为德国2020年1月起实施基于培养通才型全科护理人才的新型护理教育确立了全国统一的教学标准。理论与实践教学框架教学计划针对护理学校教学,实践训练框架计划针对实施护理实践训练机构,分别为两个育人主体机构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指南和参考。此举也标志德国在联邦层面为德国实施护理教育综合改革而创立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方面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
一、明确护理职业教育的目标和原则
护理教育以培养各科通用的全科护理人才为基础,传授在不同的护理情境和生活状态以及不同的机构护理环境中为所有年龄段的人提供护理服务所必需的能力。护理教育基于能力导向理念,坚持以培养人而不仅仅是劳动工具为中心,着眼于学习者终身发展,以行动为导向,培养护理职业行动能力,即在相应护理情境下采取专业性护理行动能力以及学习者未来专业发展和个性发展所必要的能力和态度。
二、明确基本教学内容及教学时间安排
基于培养通才型全科护理人员的新型护理教育,不再划分儿科护理、老年护理以及临床护理三个专业,但在全科护理教育基础上可以分为儿科护理和老年护理两个专业方向。护理职业教育为高中阶段教育,学制三年。护理教育借鉴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分护理学校以及医院、住院式护理机构以及门诊护理机构等护理实践训练机构两个学习地点进行,护理学校负责实施的理论与实践教学,实践训练机构负责在相关专业人员指导下立足岗位劳动的护理实践训练(实习)。前两年为基础教学阶段,基础阶段结束时举行中期考试。第三年为专业教学阶段,学业结束时举行毕业考试。护理学校理论与实践教学三年总学时2100学时,每学年700学时。护理实践训练(实习)三年共2500学时。
护理学校理论与实践教学围绕五个能力领域传授学生应掌握的知识、技能和能力:(1)负责任地规划、组织、设计、实施、控制和评价急症护理和长期护理情景下护理过程和护理诊断。(2)与个人及具体情景结合,规划设计沟通交流和咨询。(3)负责任地独立及共同设计多种复杂背景下同专业及跨专业团队内的共同行动。(4) 基于法律、法规及伦理原则反思和论证自身行动。(5)基于科学知识和职业伦理反思和论证自身行动。
基于上述五个能力领域,护理学校的护理理论与实践教学划分为11个课程单元,分别是:(1)护理教育入门:护士职业介绍,70学时。(2)为需护理者在行动和生活自理方面提供支持,180学时。(3)对初步护理经验反思:以理解为导向的沟通,80学时。(4)健康促进与疾病预防为目标的行动(第三学年可选择侧重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与疾病预防或老年人健康促进与疾病预防),第一学年及第二学年共80学时,第三学年80小时。(5)为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提供护理,增强患者安全(第三学年可选择侧重病患儿童及青少年在治疗过程中提供护理,或为老年人在治疗过程中提供护理),第一及第二学年共200学时,第三学年140学时。(6)在急性病患情境下采取安全可靠护理行动(第三学年可选择侧重在急性病患情况下为儿童、青少年及其相关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陪护或在急性病患情况下为老人及其相关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陪护),第一及第二学年共60学时,第三学年60学时。(7)在跨专业团队中实施康复性护理(第三学年可选择侧重针对儿童与青少年或老年人在跨专业团队中实施康复性护理),第一及第二学年共80学时,第三学年80学时。(8)对处于生命危险状态以及生命最后阶段人员的陪护(第三学年可选择侧重学习处于生命危急状态及生命最后阶段的儿童与青少年及其家人的陪护,或处于生命危急状态以及生命最后阶段老人的陪护),第一及第二学年共150学时,第三学年90学时。(9)以正常生活为参照,支持患者重塑生活,第一及第二学年共150学时,第三学年50学时。针对老年护理专业方向,第三学年110学时。(10) 结合儿童及青少年生理特点促进处于护理情境下儿童及青少年生理发展和健康,第一及第二学年共120学时,第三学年60学时。针对儿科护理专业方向,第三学年学时为110学时。(11)以个体为中心并结合生活环境为具有心理健康问题以及智力损伤的人员提供支持(第三学年可选择侧重学习以个体为中心并结合生活环境为具有心理健康问题以及智力损伤的儿童及青少年提供支持或为具有心理健康问题以及智力损伤的老年人提供支持),第一及第二学年共80学时,第三学年80学时。
护理实践训练机构实施的实习包括:(1)入门实习:在护理教育初期可灵活安排学生到实践训练机构实习,共400学时。(2)分住院急症护理、住院长期护理及门诊急症及长期护理等三个护理服务领域进行的必修实习:贯穿第一及第二学年,各领域实习均为400学时,总计1200学时。(3)儿科护理必修实习60-120学时,在前两学年中结合实习机构具体情形安排。(4)心理健康服务必修实习:在第三学年进行,120学时,针对全科护理。(5)儿童及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必修实习,120学时,在第三学年进行,针对儿科护理专业方向。(6)老年心理健康护理服务必修实习,第三学年进行,针对老年护理专业方向,120学时。(7)第三学年深化实习(毕业实习),针对全科护理,总计500学时。(8)第三学年深化实习(毕业实习),针对儿科护理专业方向,500学时。(9)第三学年深化实习(毕业实习),针对老年护理专业方向,总计500学时。第7-9项深化实习结合学习者专业方向,与此前必修实习衔接,并须与选择同一专业重点。在此之外,实践训练机构可以结合教学目标灵活安排相关主题的实习,学时不超过160学时。
三、明确护理护理论与实践教学以及实践训练的指导原则
理论与实践教学以及护理实践训练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护理实践为导向,理念与实践紧密结合。以护理过程职责和保留性工作任务为核心,理论与实践教学与基于护理岗位的实践训练(实习)紧密结合,相互协调配套。二是突出行动能力导向,以护理行动为基础设计构建护理学校以及护理实践(机构)中的学习过程,传授针对护理对象个性化生命与生活状况在多样化复杂情形下进行护理并保证护理质量所必需的相应能力。三是坚持以护理情境为核心,基于护理职业实践中的护理情境以及工作情景描述对护理活动的要求以及对护理人员的能力要求,并组织相应学习内容,在相应护理情境中培养护理能力。四是遵循发展逻辑,循序渐进地传授相应知识,培养学生能力。护理职业教育分为中期考试前后两个阶段,两个阶段教学目标体现不同能力要求,相应护理情境的学习要求不断提高,整个教育过程中学生能力发展上呈现螺旋式上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