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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高等医学教育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比较分析及其启示

2014年06月16日 00:00  点击:[]

近年来,学术界围绕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开展了许多研究。高等医学教育界也在吸收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高等医学教育质量及质量保障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和探讨。从现有文献看,在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保障研究方面,虽然研究者们都认同它的重要性,但提出的一些保证措施还略显空泛,缺乏针对性。本文则是立足于我国高等医学教育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进行国内外的比较分析,力图有所突破,为完善我国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供一些启示。

一、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成

根据实施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保障的主体不同,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通常分为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主要包括指挥决策系统、教学质量保障系统及督导评估系统,下面的比较分析也将从这几个方面来进行。

二、国外高等教育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比较分析

1.美国

美国的以民间为主导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模式是与美国地方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相匹配的。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估与保障由非官方的机构和高校自身进行,政府只是把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一种参考,间接地对高等学校施加影响,并不直接参与高等教育质量的保障。美国大学内部对教育质量保障主要由系一级承担。学校并不对课程的具体实施做详细规定,但学院和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情况,通过一系列的多元化的评估保障质量,包括教师评估、管理者评估、学业成绩评估、课程评估、学位计划评估、院系评估等。

2.英国

英国大学和学院浓厚的自治传统使学校对本校所设专业和所授学位的质量和标准负责。同时,英国在学校的质量保障外还设立了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局(QAA)负责对大学和学院进行评审,并致力于促进支持教育和质量标准的持续改进。

英国的高等教育素以“教授治校”而闻名世界,高等学校有很大的自主权,它典型的反映了英国的“学术自由”“学术专家治校”的传统特色。每个大学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都力求内外结合,以内为主。学校对本校教学计划和授予学位的质量与标准负有全面、明确的法律责任。学校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标准的管理最终由校委会负责。学术管理一般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为了落实学校的教育质量保障措施,英国高等学校由学术管理办公室归口质量管理,由一名学校的校级领导具体负责。其具体做法如下:第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第二,设立负责教育质量保障和提高的主管职位。第三,开展专业自我评估。

3.荷兰。

欧洲大陆国家荷兰,其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属中央集权型,具体表现就是中央政府自始自终保持对高等学校的控制,高等教育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因此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模式就是建立在这一传统之上的,集权反映了政府及公众对高等学校质量的高度关注。自检是整个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基石,自检涉及大学的教学、科研和服务等各个方面,是一种动态评价。它通过优劣势分析来刺激内部的质量保障,也为专家的外部评估作好准备,同时也是给复查委员会提供有关内部质量保障的信息。学校的自检由学生、毕业生、管理人员、教学人员、行政人员等组成的检查组来进行。自检首先是要对学校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各种活动的情况做出定量的分析,即在入学率、辍学率、平均学习年限、教师数量、课程、教学、毕业生质量、师资水平、国际交流等方面进行数量化的考核。其次是对数量化信息和事实进行定性的分析,形成相应的文件材料,并将这些结果纳入到对各种活动和学校发展的规划之中。

由上述可知,国外高等教育内部保障机制的共同特点是学校通过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或者扶持一个独立的(或者相对独立)、自治的评估机构,对教师的教学及科研,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从输入、过程到输出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和评价,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英国学校内部教育质量保障体现在强烈的质量自律意识、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教育质量保障措施等方面。美国则是通过各种各样的评估或是培训来加强教师的教学质量,并渗透着一种自主学习的氛围,学生方面更加强调个性化发展。荷兰的自检过程则是内部质量保障的基石,又是外部质量评估的保证。所以,各国都是内部保障为主的情况下,注重内部、外部相结合。

三、对我国高等医学教育内部保障体系的启示

1.指挥决策系统:质量保障模式的选择与宏观管理体制相匹配,并注重内外保障相结合。无论是英国、美国还是荷兰,各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模式的选择与构建都是以其各自的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为出发点并与之匹配的,具体表现就是各国所采用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模式都反映了本国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传统,把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纳入到传统管理体制中去,并成为本国高等教育宏观管理的一种手段,从而丰富与完善了各国高等教育管理的手段。同时,良好的高等教育质量需要内部与外部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目前,各国质量保障体系普遍重视内外机制的结合,一方面强调各专业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外部社会力量参与大学质量保障;另一方面又重视基于院校自治和学术自由考虑的学校自我评价。

鉴于此,为改善我国高等医学教育“重外轻内”的问题。政府、学术组织对医学教育质量的认可、监督和促进应逐步加强。在医学教育质量保证过程中,工作重心应当转移,以建立内部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为主要内容。同时,根据我国自身高等教育质量管理体制,制定符合中国特色的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模式。

2.教学质量保障系统:注重质量保障的标准性与保持大学的特色相融合。

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使得高等教育机构、入学选择方式、学习方式等各方面都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因此西方各国在注重建立质量保障的基础性标准的同时,又不否认大学的特色,使得保障质量与发挥特色相得益彰。我国高等医学教育通过一系列的改革,逐步理顺了高校内部的质量保障思路,学校以教学、科研为主,形成了较为科学合理的保障机制。但是高等医学教育的专业性及特殊性,作为/精英教育0的高等医学教育不应承担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任务,更应该肯定医学院校的办学特色,结合医学教育及院校自身特点,建立科学、完善、操作性强的质量监控体系,应该尽快出台我国高等医学教育的认证标准,规范办学过程,注重院校的特色发展。利用特色化的办学来吸引众多英才,从而保证教学质量。

3.督导评估系统:质量保障在输入、过程、输出、结果多个环节并重。

无论英国、美国还是荷兰,他们的督导评估实施过程走向一致,量化指标与定性评估趋于融合,院校内部质量保障多关注的是输入和过程的运作,强调学校的教学人员、教学过程、后勤设施、图书馆、科研设备是否符合标准与质量要求。外部质量保障多关注学校的输入结果——即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对变化着的社会的适应力。对于我国的高等医学教育的评估体系,正在开展的教学评估已经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评估方案中专门设置了对高校质量控制的考察,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已经成为重要的考察、评估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必要的指导,各医学院校对如何建立、运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还很茫然。因此,在规范的基础上加强指导才是促进医学院校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方式,才能达到质量保障在输入、过程、输出、结果多个环节并重。

(摘自《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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